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能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社区卫生服务以及预防医学科研、教学工作的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预防、保健工作,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理想;有为人民医疗事业献身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艰苦求实,团结合作,开拓进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了解预防医学的发展战略和措施,掌握预防医学和各相关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运用和指导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的工作实践,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预防保健及卫生防病工作的能力,以及参与应付重大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掌握预防医学的科研方法,具备初步的预防医学科研和教学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并能撰写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的论文。
4、提高学生在公共卫生事业各领域里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在社区开展预防医学知识指导和提供咨询。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一种外文书刊;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和预防医学走向国际化的道路。
6、掌握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身心健康,能够履行保卫和建设祖国的神圣义务。
二、修业年限和时间分配
1、修业年限为五年。
2、时间安排:
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医学基础课程时间3年;
临床医学课程,时间0.5年;
临床内、外、妇、儿、传染科实习,时间0.5年;
公共卫生专业课程,时间0.5年;
公共卫生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时间0.5年;
3、时间分配(周)
学年
|
教学
|
考试
|
军训
|
入学教育
|
实习
|
毕业
论文
|
假期
|
合计
|
一
|
38
|
2
|
2(暑期)
|
1
|
|
|
10
|
52
|
二
|
38
|
2
|
|
|
|
|
12
|
52
|
三
|
38
|
2
|
|
|
8
|
|
4
|
52
|
四
|
22
|
2
|
|
|
16
|
|
12
|
52
|
五
|
18
|
2
|
|
|
12
|
12
|
|
44
|
合计
|
154
|
10
|
2
|
1
|
36
|
12
|
38
|
252
|
4、军训、社会实践和实习
第一学年暑期安排军训。通过军训学习军事常识,培养遵守纪律吃苦耐劳、自我管理的作风和能力。每二学年暑期安排社会实践,增进学生对社会的了解,锻炼工作能力。
第七学期安排临床实习半年,巩固和加深对临床医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实习地点在医院。第十学期安排公共卫生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时间和地点分别为疾控机构实习3个月,教研室科研实习3个月(含论文答辩)。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2、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学、药理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儿童少年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事业管理
四、教学基本要求
1、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改变“灌输式”及在教学中过分偏重讲授的教学方法,注重使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探索一套优化的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自学能力。
2、注重加强实验、实习、实践教学的环节。基础课实验内容要精选,机能性实验课程要努力开出综合性或自行设计的实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动手能力。
3、加强外语教学,不断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外语教学实行目标管理,分级教学。要求学生在校公共外语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各业务教研室至少有10~20%的内容用外语讲授,为使外语教学五年不断线,学生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应安排文献阅读课,每周2学时,保证学生的外语水平不断提高。
五、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按教学进度表的规定进行学期或学年课程考试,注意测试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必修课均为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记分。学生必须修满必修课的总学分,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选修课为考查课程,按百分制记分并折算学分(包括指定选修课),学生在毕业前必须修满24个学分。
凡符合培养目标,修满所需学分,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和教学进程
1、必修课:开设51门,总计258学分。
2、选修课:要求学生在五年学习期间必须修满24学分(军训2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人文社会科学6学分,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4学分,预防医学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