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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3-04-25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本市计划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 招募对象
  12012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2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并取得所学学历相应的学位。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2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三个阶段,即:基本信息填报、岗位信息填报、岗位信息补填报。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1、基本信息填报(4610:00-41616:00)。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17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17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生本人将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登记表》,于41916:00前直接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邮编:200032,传真:64184487,电子信箱:spta2004@126.com。请注明: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保存两份,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2、岗位信息填报(41810:00-41916:00)。
  经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信息填报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41918: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次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即具有考试资格。未通过初次审核或未填报岗位信息的考生,可在岗位信息补填报期间在此填报相应岗位信息。
  3、岗位信息补填报(42010:0016:00)。
  初次审核未通过或未填报岗位信息的考生,均可在岗位信息补填报时间内,重新填报岗位信息。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具有考试资格。
  4、未进行岗位信息填报或岗位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
  5、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和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426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429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51010: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招募人数一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确定人选
  (一)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在5月中旬。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下旬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
  (三)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面试、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