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切实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市反恐办《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反恐防范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节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并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带班,确保联系渠道的畅通。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不报。对值班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通讯设施使用、应急预案启动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应对。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急诊室、手术室等的医疗技术力量,以及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保障工作,做好值班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二、加强领导,做好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
在元旦和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各单位节日期间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保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按照规范和要求,及时、有序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达到重大级别及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上报,同时直报卫生部。要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疾病预防工作,重视鼠疫、人感染高治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加强与旅游、交通、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联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卫生应急的人员、队伍、技术和物资准备,并开展必要的检查和培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响应措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互通信息,加强协调配合,步调一致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要采取措施,大力开展冬季安全取暖、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防冻、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预防和减轻不良气象条件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切实做好冬季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卫生应急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保证信息报告和传递渠道畅通,满足群众看病就医和医疗救治的需要,确保医疗安全、血液安全和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宾馆、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规医疗广告;加强对大型卖场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查处重大举报投诉事件,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宣教,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和强化行政问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等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要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防盗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的安全。 要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严格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高治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以及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节前,各单位要进行防火等安全工作大检查,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落实单位内部各项安全防火措施。除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泄密工作以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单位内部巡查,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要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大型集会、游园活动引起的群体性意外伤害事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 春节前市卫生局将组织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抽查。重点检查技防、物防、人防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应急处置装备和物质储备情况;应急响应、演习、培训情况以及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等情况。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信访工作力量,重点化解好医患矛盾,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如遇群访(5人以上),有关处置情况要随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市卫生局值班室。
六、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拥军优属和慰问老劳模、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人员的工作。在元旦、春节前后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医务人员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送医送药,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实实在在地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看病就医和医疗保健中的实际问题。 中共上海市卫生局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