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本市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着力推进公共卫生、社区卫生、郊区卫生发展,着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着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市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启动《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在硬件继续优化配置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深化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建成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模拟演练。加快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提高院前急救能力。做好特奥会、世界女足锦标赛等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积极开展2010年世博会医疗卫生保障的相关筹备工作。 积极开展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切实做好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实施《预防保健综合监测方案》,完善相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 全面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各项工作措施,开展艾滋病的母婴阻断工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干预。落实全国和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制定实施《上海市精神卫生规划》。开展心理精神障碍、儿童肥胖、近视眼防治的流行病学调查。
二、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改革,加强郊区卫生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及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要把深化社区卫生改革作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切入口,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长宁、松江两个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要向纵深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去年扩大试点的9个区要在落实政府责任,转换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其余8个区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启动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加快本市郊区卫生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新增卫生资源优先向农村地区倾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增强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加强乡村医生培训,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积极开展市区支援郊区卫生工作,提升郊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围绕“质量、服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医院管理的各项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制定并实施本市综合性医院管理评估标准。发挥专业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质控督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实行医务人员配卡上岗。探索护士分级管理和专科护士培养制度。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探索院长绩效考核办法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抓紧研究制定一批医疗服务规范标准,重点加强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在修订完善第一批专项技术管理规范和专科科目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第二批专项技术管理规范和专科科目设置标准。研究制定护理、眼科、性病治疗等若干项临床专业质控标准和本市特需医疗服务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床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逐步建立功能定位明确、技术支持有力、转诊合理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三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和门诊病人诊查费减免的有关工作。 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壮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努力提高自愿无偿献血的比例。加强血液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努力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落实全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组织好重大科研攻关,集中力量攻克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防治难题,力争有所突破。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姓“中”,尤其要努力提高中医医院住院病人的“中治率”。坚持“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强中医内涵建设。开展名老中医经验和学术思想总结整理研究,加快培养新一代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专家。 要在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开展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中医药培训。
五、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和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妇幼保健 全面实施第二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动员市民参与以“人人知道自己血压、人人参加健身活动、人人掌握救护技能、人人了解食品安全、人人养成健康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健康市民行动。继续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村庄、健康家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健康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12320”上海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服务水平。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努力提高婚前保健咨询率和婚检率,做好应对出生人口数上升的有关医疗服务工作。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建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妇女体检工作。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努力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率。
六、实施“科教兴医”,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对全市33个临床医学中心分批进行考核评估,探索研究临床医学中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对30个重点学科、30个重点专科和40个重点项目建设进行总结督导。聚焦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组织多学科、多层次、多中心的联合科研攻关。加强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临床药学等薄弱学科的建设。促进临床适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推进医学领军人才建设和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加强考核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将才+团队+平台”的人才发展模式,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国内一流的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队伍。 推进全科医师培养,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建设。探索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制度,为郊区基层培养适宜卫生人才。加强住院医师培养,研究专科医师的培养模式。
七、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监督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艾滋病防治、合作医疗、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控烟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推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强卫生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卫生法制监督与稽查。 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的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医疗执业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损害患者健康权益的行为。
八、加强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积极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塑造“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加强医患沟通,构建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的和谐医患关系。巩固“双优”活动成效,进一步落实“便捷就医、温馨服务”的各项措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探索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完善全市药品网上统一采购平台。 今年要做好五项便民利民实事。一是完成4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新增100辆救护车;三是为本市3000名白内障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四是在本市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4个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五是为本市30万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开展妇科病、乳腺病筛查。
九、加强国内外卫生合作交流和干部保健工作 推进本市与国内外的卫生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援摩洛哥医疗队的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援藏、援疆和对口援助云南、三峡库区等地区的医疗卫生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干部保健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保健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 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廉洁自律,勤政敬业。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继续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卫生政务网站建设,完善政府卫生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医院办事公开制度。 大力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