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2006年上海市卫生工作要点
      2006-03-06
来源:欧洲杯竞猜平台医管处      2006-03-06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一年。2006年的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落实、聚焦、突破”的工作主基调,启动实施《上海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订和实施第二轮《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用市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卫生系统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系统建设。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切实做好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继续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其它人畜共患传染病等重大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医疗救治,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工作预案和技术储备。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进一步开展乙肝、肺结核等重大慢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推进和强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环境相关疾病、精神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推进婚前保健服务,提高婚检及咨询服务质量,继续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外来人口中妇女、儿童保健管理率,探索外来孕产妇安全分娩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适宜、有效的保健服务。
  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和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实施第二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筹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咨询平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倡导健康行为和良好生活方式。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力争实现本市临床用血自给,确保安全用血。
  二、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提高郊区卫生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当前医疗卫生改革的突破口,夯实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逐步推广3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模式转换的改革试点经验。继续深化长宁、松江两区的综合改革试点。
  加快郊区卫生事业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郊区建设,推进郊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完善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培训,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积极开展市区支援郊区卫生工作,提升郊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落实市政府《关于提高本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民办公助”的原则,加大政府资金的扶持力度,建立逐年递增的长效筹资机制,规范使用合作医疗资金,提高郊区合作医疗筹资和保障水平,增强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三、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院管理
  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一手抓研究,一手抓实践”,研究确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框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健全相关政策。推进长宁、松江两区和若干个二、三级医院的综合改革试点,加大政府对基本医疗的投入,探索医疗资源区域性纵向整合,推动双向转诊,促进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移。
  推进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引导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功能互补。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与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启动首批10项专项技术准入。实施床位分类管理,探索康复、护理床位的分类核定。继续加强干部保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规划干部保健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多元办医,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提供高层次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制定《上海市综合性医院管理评估标准(试行)》,开展试点评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继续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总量控制。在医疗机构逐步推广实施检查互认制度。推行医务人员佩卡上岗,严格医师外出执业管理。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医务人员分配与医疗业务收入直接挂钩。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开办的特需服务项目和内容,控制特需医疗服务床位规模。强化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公立医院院长的首要职责。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健全卫生监督网络,明确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严格追究过错责任。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绩效评估。完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改进执法技术手段,改善执法工作条件。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结合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健康相关产品、母婴保健、血液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打击非法行医等领域的卫生监督工作。试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监督管理。
  五、发扬中医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大力实施“名医、名科、名院”的发展战略。新建10-15个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室和15个中医临床优势专科。强化中医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中治率”。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肝炎、肿瘤、中医热病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在社区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充分运用现代医学技术手段,加强中医药科研创新。加快中药新药的研制开发和产业转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六、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提升上海医学卫生的国际竞争力
  开展临床医学中心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提升医学科研自主创新和集中解决临床疑难杂症的能力和水平。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推进30个重点学科、30个重点专科和40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强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临床药学等薄弱学科的建设。聚焦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组织多学科、多层次、多中心的联合科研攻关。加强区县卫生科技工作,促进临床适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实施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将才+团队+平台”的人才发展模式,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医学精英”和“帅才型”专家,努力攀登医学高峰。
  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医学、乡村医生、临床护理、卫生管理等薄弱领域的队伍建设。以岗位技能培训为基础,以规范化培训为方向,以二、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合理分流为补充,加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扩大护理专业招生规模,加强在岗护士职业培训。筹建上海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加强卫生管理干部培训。
  七、纠建结合、标本兼治,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
  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和卫生系统先进典型。推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创新奖”评选成果,巩固和深化“优化就医环境、优化管理服务”十项措施。倡导人性化服务,方便病人就医。加强医患沟通和社会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激励、惩处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全市统一的药品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的使用,逐步推行医疗机构药械网上公开采购,促进采购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严格医疗收费价格管理,制止滥检查、乱收费行为。
  做好五项便民利民实事。一是完成300所郊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二是新增15个标准化院前急救分站,增配30辆救护车;三是开通“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四是对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一次;五是对贫困和无业精神病人免费提供抗精神病的基本治疗药物。
  八、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
  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切实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上海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化规划、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
  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网站建设,强化政府卫生信息发布,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办事制度。围绕卫生工作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推进与国内外的卫生交流与合作。继续做好派驻摩洛哥援外医疗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援藏、援疆和对口援助云南、三峡等地区的各项医疗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