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授予其学位的主要依据,是科研领域重要的文献资料。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根据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可参照本指南: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是学位申请者基于自己在某一研究领域中获得的系列成果撰写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是学位申请者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学位论文一般应使用中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观点、方法、理论等方面或某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较重要的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和计量单位,使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必须全文统一并符合规范。
二、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
学位论文依次应包括以下部分:
1.封面: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论文封面。
2.题名页.
3. 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
4.中英文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的总结概括,应突出学位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简明扼要地陈述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摘要页的下方注明本文的关键词(4~6个)。摘要力求语言精炼准确,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
5.目录: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分别依次列出并注明页码。
6.符号说明(非必须):论文中符号代表的意义及单位(或量纲)的说明。
7.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绪论: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注解。除了说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等,还应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介绍本项研究工作前提和任务,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涉及范围和预期结果以及该论文在已有的基础上所解决的问题。
(2)各具体章节: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不同的学科专业可有不同的规定。但必须严格遵循本学科国际通行的学术规范
(3)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应精炼、准确、完整。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8.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按不同学科论文的引用规范列于文末。
9.注释(非必须):可作为脚注在页下分别著录,切忌在文中注释。
10.附录(非必须):是对学位论文主体的补充项目。
11.致谢:作者对完成论文提供帮助和支持的组织和个人予以感谢的记载。
12.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本人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专利等。
三、学位论文的排版打印及装订要求
1.字号字体:一级标题用三号粗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粗黑体;三级标题用小四号粗黑体。正文用小四号或五号宋体。
2.论文中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或分章)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论文中的公式编号,用括弧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3.打印:学位论文以A4纸页面排版,双面打印。
4.装订:归档纸质论文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论文封面、线装成册。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论文撰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