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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7/16 阅读5990次
2013级新生户籍迁移须知
一、新生报到后,凭以下材料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1. 录取通知书(录取类别:非定向或自筹经费)
2. 户口迁移证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并填写学历、身高、血型、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已婚者须注明配偶姓名等信息。
二、拍摄身份证照片时间另行通知。
三、办理入户手续必须在2013年9月底前办理完毕,过期视为自愿选择不迁户口;已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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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