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讲座类课程成绩须在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完成。讲座类课程成绩不计级点。
研究生参加至少4场现场“专家讲座”,记“专家讲座”成绩“P”,取得该课学分;参加至少4次“文献导读”,记“文献导读”成绩“P”,取得该课学分。
学期结束后,满足该学期“专家讲座”学习次数的研究生将由研究生院批量录入“专家讲座”成绩。
“文献导读”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认定学习次数并录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