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3年12月19日签发了第74号令,同时,市财政通知本年度将全面启用网上招标,为了更好地为医教研服务,接轨新政策、新流程,2014年3月13日,我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新政策和流程与过往的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具体体现在:根据新政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从预算管理、拆分开始,到授权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采购信息、评审、结果公示均在网上实施。同时,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要求,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