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为配合实施“开门办学”,我院分别在浦东惠南镇和松江泗泾镇建造了一些供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房屋。为理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属性,我处于11月6日实地勘察了这两处房屋的情况,并与目前实际使用单位(上海市浦东医院和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医院)接洽,双方签订了相关备忘录,明确了我院对此房屋的产权归属及使用单位日常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