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通知的要求,以及上海市教委、交大校部关于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学院决定于2007年上半年在全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下面从四个方面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建立适应高等教育和事业改革发展的高校预算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进高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院资产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院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3、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院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4、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任务
1、清查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为全院各单位(产业除外)。清查时间为2007年3月上旬至2007年4月9日,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上海市教委、交大本部的工作部署进行。
2、学院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学院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都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工与职责,负责具体的各项资产清查工作。
3、本次资产清查的主要任务:一是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二是对学院的各种银行帐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类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三是对各类资产(房屋、土地、设施、仪器设备、家具、图书资料、文物、陈列品、动物、植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进行分类,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和说明材料,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四是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各类资产的信息库和管理平台。
四、严格对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1、精心组织。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交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3、加强监督。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检查,并对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学院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但其意义重大,希望各单位主管领导对此有充分认识,应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应步调一致、通力协作,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欧洲杯竞猜平台-百度百科
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