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置率不高,即便配置,公众知晓程度也不乐观;一旦遇到突发状况,这些设备物品是否会被人想起、找到并且正确使用又是一件要“打问号”的事。真正要让急救设备在关键时刻发挥救人作用,专家们认为,其背后还需要公众重视急救,加强自救互救观念,掌握急救技能。
因为拟加入社会急救的相关内容,《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被网友称为“好人法”。“好人法”鼓励公众参与生命拯救的初衷是毋庸置疑的,条例是否能起到设想的作用还有待在实践中检验。费爱华医生指出:“公民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应该通过更多渠道提升,社会舆论应该倾向救人者,救人者和被救者应该互相尊重,无论医院还是病人都应该尊重生命并且都应该受到法律和社会规则的约束。”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连续几年提出提案和议案,从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完善减少意外伤亡的城市安全设施着手,建议在公共场合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以方便公众及时施救。周医生也表示,AED不仅是一种急救设备,更代表一种“由现场目击者最早进行有效急救”的观念。
“美国电视里经常滚动播出一分钟心肺复苏等急救科普的公益广告,我们也应该更好地利用媒体渠道。”费医生还建议,将基本生命支持等急救在中小学也作为一项必须要通过的项目;而定期演练也非常有效,演练的增加能够让市民们在真正遇到突发状况的时候不至于慌张。
据了解,国际急救医学界多年前就呼吁各国普及急救知识,对第一目击者进行急救培训。如日本司机在取得驾照前必须通过现场救护技术的考试;美国2007年起就开始对警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目前超过90%的警察会进行简单急救;德国每个成年人必须当义务兵或参加7年的急救义务工作,而且要求公民在考取一般驾照前必须参加规定学时的急救知识学习。
此外,急诊科医生们也发现,一些市民过分依赖120救护,遇到状况首先“等”和“靠”,自救或互救的意识和常识都缺失,这不仅可能错过了最佳急救期,有时也占用了危重病人的绿色通道和急救资源。“有的病人嫌急诊等候时间太长,干脆出门两个路口叫辆救护车送进急诊绿色通道就诊。”费医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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